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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提供的发票 东南网莆田10月11日讯(通讯员 陈奇凡 本网记者 王龙风)出租车司机提供的发票显示,乘客上车时间是2时45分,但下车时间却是2时30分,难道计时器可以倒着跑?9月30日,仙游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市交通服务热线12328转来的投诉件,称闽BT8**8出租车司机载客不打表。该司机为逃避处罚,竟拿别家公司发票欲盖弥彰。 当天,仙游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投诉件后,根据车号查询到此车辆所属公司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车营运中心,即向该公司发出通知函,让公司通知该车驾驶员及时到仙游大队协助调查。10月8日下午,该驾驶员林某来到仙游大队,但否认存在不打表收费的事情,并叙述了事情经过。 林某称,当时乘客在仙游大地娱乐城门口拦下他的车,上车时要求打表前往榜头车站,他也是打表到达榜头车站,并根据打表显示的31.4元收费,还打印了发票,但乘客并未拿走发票。随后,该驾驶员拿出了一张发票,称是当时乘客未拿走的发票。 执法人员接过发票,看到发票上确实显示收费金额为31.4元。但当执法人员仔细观察发票时,却看出端倪来!该出租车是莆运出租车运营中心的,发票上收款方却是莆田大地出租有限公司,乘客是在2时20分打电话投诉,发票却显示上车时间是2时45分。更奇怪的是,这张发票上显示的上车时间是2时45分,下车时间却是2时30分。 “难道计时器可以倒着跑?”面对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驾驶员林某一脸尴尬,哑口无言。经过执法人员严肃批评教育,林某乖乖地承认了其载客不打表收费的事实。随后,该驾驶员到仙游大队违章受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接受了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乘客在出行时,要正确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在乘坐出租车时,上车后应要求驾驶员打表,下车后索要发票。如遇到司机拒载、议价不打表、绕道、甩客等违法行为,应及时保存相应证据并拨打24小时交通服务热线12328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各位驾驶员要规范行车,安全文明驾驶,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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