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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9月1日讯(通讯员 王敏彦)9月1日,莆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中队在开展整治辖区报废车辆专项行动中,抓获一名酒后驾驶无证报废车辆的男子,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1800元的处罚。 据了解,9月1日,执勤民警蔡某在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对一辆无牌的二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检查。该车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且酒精测试值达6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将人、车带至办案区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车驾驶人彭某(男,52岁,新度镇人),未取得过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目前,彭某因酒后驾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和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三项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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