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 正文

没带灭火器上高速扣6分?莆田高速交警辟谣

2016-09-01 17:19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当中,有不少网友转发一份“9月1日起上高速最新通知,不看就亏大了”的消息,记者昨日从莆田高速交警获悉,这份所谓的新规其实是谣言,里面提到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更是错漏百出,车主不要被这些内容给搞混淆了。

记者了解到,这份“新规”当中通知,由于中秋节将至,高速路口从9月1日起开始检查车上的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如果没有携带将被扣6分。据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民警介绍,交警部门并未接到通知说今年9月份出台交通新规,一般来说交通新规都会提前几个月对外通知宣传,而且这份被转发的消息当中所提到的违法行为处罚都是早就有的,并不是新规,消息里面将这些处罚标准弄得错漏百出,对于车上没携带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的车主,交警可以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没有扣分。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