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行业资讯> 莆田电网 > 正文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积极推广港口岸电 打造“绿色”环保港湾

2016-08-22 11: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8月22日讯(通讯员 林清明 潘翰)“到港后使用岸电替代船电,单船在港期间可以减少约66%的二氧化碳排放量。”8月18日下午,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联合省节能服务公司再次深入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实地调查,向码头管理部门大力推广港口岸电技术,积极引导码头管理部门使用清洁能源。

据悉,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船舶均使用燃烧轻质或重质柴油的发电机自行发电,发电过程中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硫化物和氮化物,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所谓“岸电”,是指靠泊港口的船只关闭船舶自备辅助发电机,转而使用港口方提供的清洁能源向主要船载系统供电。通过采用岸电系统,由供电公司向船舶方提供高质量电能,使用电能替代油料损耗,降低了船舶的运行成本。

莆田拥有得天独厚的岸线资源,实施岸电技术,保护海洋环境事关莆田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莆田供电公司积极推广港口岸电技术,宣传“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电从远方来”的能源消费新理念,扩大船舶岸电的普及面,促进新建港口尽快推行岸电技术,同时加快老旧港口的岸电改造力度,努力实现向海洋零排放。为助推节能减排,下一步,该公司将继续主动作为,与莆田港务集团进行战略合作,加快具备条件的港口充电桩、供电桩等岸电设施建设,积极为打造“绿色”环保生态港口助力,共同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林清明 潘翰)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