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 正文

莆田城厢区将设专项经费 举报车窗抛物可获奖励

2016-04-15 15: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监控探头拍下凌晨司机车窗抛物  

监控探头拍下凌晨司机车窗抛物

东南网4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连日来,海都报对莆田交警部门开展的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持续报道,引起市民极大关注。昨日,记者从城厢区环卫处了解到,针对“车窗抛物”取证难、处罚难的情况,该区将设立专项经费,并发动社会力量有奖举报。

车窗扔出椰子壳 差点砸到后车

昨天,交警部门通过监控视频,查处了两起发生在凌晨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交警提供的视频显示,4月12日凌晨1点32分,在荔城大道与梅园路交叉路口处的主车道上,一辆黑色越野车从车窗处扔出大半个椰子壳,掉在护栏旁,还差点砸到后车。民警确认,该车车牌号为闽BAQ827,对该车开出了罚单。

将设专项经费 用于举报奖励

昨日,城厢区城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大整治力度,他们将发动环卫公司组建车窗抛物整治小组,在各重点区域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转交警部门核实处理。

同时,该区还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举报奖励。举报人提供的影像资料要全面、清晰反映车窗抛物行为全貌,包括发生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信息或车辆型号、颜色以及人物相貌等具体情况;举报人提供的同一案例视频时长应在1分钟以内,连拍至少3张照片客观反映行为全过程。经审批后,在10日内以每举报一例车窗抛物奖励手机流量20元。

此外,城厢区文明办、效能办、城管办还将建立曝光机制,对车辆所有者单位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拒绝车窗抛物,倡导文明行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其中。举报电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594-2292347;电子邮箱:jjzdjdtq@163.com。同时,市民也可向海都报莆田版新浪官方微博@海都莆田新闻及微信公众号@海峡都市报新莆田提供线索。本报核实后,将反映给交警部门查处。

交警部门曝光查处的车窗抛物车牌号

闽BE0150 闽B0572A

闽BV7689 闽B9606A

闽B5567M 闽BT8551

闽BY6130 闽B6000D

闽BBT690 闽BAQ827

闽BS3582 闽A0829Y

闽A26W35 闽BT8600

闽B70778 皖BSX286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