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 正文

莆田:女子扶倒地老人是帮忙还是肇事 监控还原真相

2016-03-18 15:15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 陈丽明)过街时倒地骨折,老人称是被报警的女子骑车撞倒的,但该女子却说自己未碰到老人,是看到老人倒地上前帮忙的热心人,此事经海都报报道后引起热议。海都记者了解到,该女子此前说的情况与交警调查的有出入。昨日,城厢交警大队向海都记者披露了案件进展,通过视频监控已经确定该女子骑的摩托车碰到了老人,认定该事件为交通事故,女子或涉肇事逃逸,双方责任仍将调查认定。

3月7日中午12时7分,78岁的林大爷经过南门路与龙平街交叉路口附近时,突然倒地。事后,林大爷被诊断为右腿骨折,目前已完成手术正在康复。“治疗费已经花了6万多元。”林大爷的女儿林女士说,他们家境一般,6万多元对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3月14日,记者联系帮忙报警的女子时,对方称自己没有碰到老人,老人如何摔倒的她也不清楚,她骑的电动车离老人还有近一米的距离,老人倒地时,她见无人帮忙,才主动上前并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女子称自己是路过帮助老人的。但记者昨日看到了交警调取的事发现场视频监控,里面清楚显示女子所骑的车碰到了老人。

经办该起事故的城厢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介绍,女骑手是荔城区新度镇人,当时驾驶的是车牌号为闽BRF317的二轮女式摩托车,并非此前和记者说的电动车,并且她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警方通过调取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确认,女骑手驾驶的摩托车碰到了老人。

民警告诉记者,可以判断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骑手事后报警只说老人晕倒,至今不承认自己碰到老人,此行为可能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同时,老人横穿马路也需负一定责任,双方责任仍将调查待定。

早前报道:

3月15日讯(海都记者 林养东)3月7日,78岁的林大爷经过莆田市区南门路与龙平街交叉口时,突然倒地受伤骨折,之后有人报警求助,老人随后被送到医院救治。老人称,就是报警的女子骑车撞到他。家属说,目前治疗花费了6万多元,但还没有人为此事负责,希望能找到目击者提供证据。海都记者昨日联系上报警女子,她表示,看到老人倒地后紧急刹车,并没有撞到老人,而是好心上前帮助并报警求助。目前,城厢交警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老人:120到现场后肇事者就离开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来到莆田市第一医院了解到,林大爷被电动车撞上后,右大腿骨折,前几天刚完成手术,目前还在住院康复。他的女儿林女士说,父亲的治疗费已花了6万多元,后续至少还要1万多元,不过事发至今无人负责,交警部门说正在调查,但还没找到肇事者。

林大爷告诉海都记者,3月7日中午12时左右,他经过南门路与龙平街交叉路口时,突然被路面上一辆电动车撞倒,右腿疼痛不已,导致他只能躺在地上。“我走的是斑马线,骑手没有看到我就撞上来了。”林大爷回忆,当时电动车沿着南门路往学园街方向行驶,撞倒他后,女骑手下车并试图扶起他,可能是对方力气小,并没有把他扶起,随后便帮忙报警求助。

林大爷说,当时民警和120都到了现场,以为女骑手会配合调查,但没想到后来她就离开了现场。“如果是她撞的,肯定要负责任,如果不是,我也要好好感谢她的帮助。”林女士说,当天现场人很多,应该有目击者可以提供证据,也希望交警部门能尽快还原事情真相。

女子:没碰到老人只是好心帮忙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该处路面并不宽敞,路口没有设置红绿灯,路面上的斑马线磨损较严重,记者询问多名周边市民,但都说不知道当天的情况。海都记者昨日联系上帮忙报警的女子。该女子称,当时她骑车经过南门路时,看到前面一个老人突然倒地,由于路面车辆较多,她也没有看清老人是被撞还是自己摔倒。该女子说,看到老人倒下后,自己紧急刹车,并没有碰到老人。

该女子告诉海都记者,虽然当时路面上人流量较大,但是没有人愿意上前帮助老人,她又担心后方车辆碾压过去,造成二次伤害,就把电动车停在老人身后,挡住后方车辆。随后,她下车试图扶起老人,之后再报警求助。

“当时只想帮助老人,但是没想到反而被诬陷。”该女子说,她来自泉州石狮,如果是她的错,她肯定会负责,事发路段有监控,警方也会调查清楚。

城厢交警大队的林警官表示,目前已在调取监控查看,会将事情调查清楚。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