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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出口企业应关注: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生效 出口货物可享优惠关税待遇

2015-12-22 16:10  肖美钗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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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22日讯(通讯员 肖美钗)东南网记者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6月签署的中国-韩国自贸协定、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已于12月20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据悉,自2015年12月20日起,依照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可以向当地签证机构申请签发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韩国、澳大利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韩自贸协定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协定生效后,中国最终将有91%的产品对韩国取消关税,韩国最终将有92%的产品对中国取消关税。

中澳自贸协定是中国与发达国家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澳大利亚是中国海外投资仅次于香港的第二大目的地。中国是澳大利亚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一大出口目的地。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产品中的91.6%立即执行零关税,中国对进口自澳大利亚商品中的85.3%立即执行零关税。

业内人士表示,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的正式生效,将对莆田大宗出口产品鞋类、轮胎、农产品、竹木草制品等产生积极的影响,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关注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货物出口时,可向签证机构免费申请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凭借该证书可以在进口国获得关税的减免,降低出口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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