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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双十一”患上消费强迫症

2015-11-10 15:19  罗建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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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至今,11月11日被电商们塑造成一个诸多消费者分秒必争的“网络购物狂欢节”。面对促销浪潮和消费热潮,我们每一个人该如何作出自己的消费抉择?很多人为此而纠结矛盾,是盲目跟风、冲动消费,还是需要为主、理性消费?

笔者认为,消不消费、消费多少不应为节日所左右,受他人所干扰,陷入盲目跟风的消费漩涡,让自己患上消费强迫症。科学而正确的做法是要有自己的主见,将自己的刚性需求作为消费的依据和标准,做一个理性明智的务实消费者。

其实,环顾周围,相当一部分人在“双十一”期间都患上了无形的消费强迫症。这种症状的集中表现就是,明明内心知道自己不需要某种商品,也知道买下之后用处不大或者根本不会使用,但理智最终却没能战胜自己的任性和冲动,强迫性地买下了该商品。

何以出现这种缺乏理智的盲目冲动行为,一方面是广大电商为迎接“双十一”来临时所进行的铺天盖地的广泛宣传造势,极大地点燃和激发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热情兴致;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本身患得患失的心理因素作用,一些消费者原本没有购物的需求和打算,但受周围亲朋好友购物热潮的影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平静,患得患失,唯恐自己因此而错失宝贵机会。在这种情形下,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了购物大军的行列之中。

不可否认,在“双十一”这样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节日里,对广大电商而言是一个不容错过的获利商机,对我们广大消费者而言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淘宝时机。因为在这一天,各种电商都集中推出了各种优惠的促销活动,无论是横向之间的同类商品质量,还是纵向之间的各种商品价格,我们消费者都有着更多的可比性、更大的选择权,可以因此而购买到相对便宜实惠的商品。这是相对于一般平常时候的突出明显的消费优势。

但“双十一”也并非完美无缺,也同样存在各种不容忽视的消费陷阱。甚至与平常相比,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想实惠、求便宜的消费心理,在促销宣传上花样百出,蒙蔽性更大、欺骗性更强。从往年“双十一”的情况看,类似于先涨价再提价、商品质量名不符实、售后服务不好等消费者维权投诉的问题就是最有力的例证。当然,笔者并不是一概否定“双十一”商品的问题,毕竟大多数商家还是守法经营的,绝大多数商品还是货真价实的,很多消费者也确实因此而购买到了物美价廉、称心如意的所需商品。

但作为我们消费者应该懂得一个基本道理,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就“双十一”而言,与一般平常时候相比,尽管在商品的多样性、丰富性、选择性、优惠性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在质量的可靠性、商品的性价比、商家的信誉度上参差不齐,同样存在风险和隐患。

对我们消费者而言,有没有消费需要、能不能购买到优质商品才是明智选择,才是正道王道。因此,面对“双十一”,我们既不能被商家天花乱坠的宣传促销所冲昏头脑,也不能为他人蜂拥而上的抢购热潮所干扰影响。而要从自己的消费需求出发,以需不需要消费、消费有没有用、消费合不合适为消费原则,坚决克服不加思考、随波逐流、毫无用处的盲目消费行为,做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合理消费、正确消费的主人和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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