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健康网>新闻> 正文

九月一日起 医院制剂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2015-09-06 09:43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取消原政府制定的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废止此前13个有关医疗机构制剂价格文件,9月1日起,医院制剂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制剂成本和使用情况自主定价。

医疗机构制定或调整制剂价格,应在收费场所公示,并保持制剂价格水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价格主管部门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及时汇总医疗机构报送的信息,对调整幅度大、调整频次多、药品价格差异大的医疗机构制剂加强跟踪分析,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