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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摩托车违法和行人闯红灯将影响征信和房贷

2015-09-01 10:46 王龙风 林少甫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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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9月1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通讯员 林少甫)今日,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公安交警部门获悉,9月1日起,莆田中心城区开展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和行人闯红灯专项整治。

据悉,近几年的交通事故数据显示,摩托车、电动车及助力车等闯红灯、逆行、超员、超速、不戴头盔以及在快速车道混行等行为引发了80%以上的交通亡人事故,成为交通事故第一杀手。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悲剧的发生,7月以来莆田市公安交警运用视频跟踪与便衣查纠相结合的新型技战重拳打击“摩的”违法乱象。经过2个月的整治,中心城区载客“摩的”受到极大震慑,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摩的”的交通事故有所下降。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从9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普通市民的摩托车、电动车及助力车进行专项整治,继续采用路面执法与事后处罚相结合、视频跟踪与便衣查纠相结合的全国独创的技战法,严肃治理上述车辆的违法乱象。

据介绍,专项整治大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1日至30日,集中宣传造势,对不戴头盔、不按道行驶等轻微违法行为和行人闯红灯以劝导、教育为主;第二阶段,10月1日起至年底,集中整治,对摩托车、电动车及助力车等闯红灯、逆行、超员、超速、不戴头盔以及在快速车道混行等违法行为和行人闯红灯进行严查严处。

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已在公安网上建立了违法数据库,多次违法将给予行政警告乃至更严重的处罚,影响个人信用、购房贷款等,公务人员违法还与其单位的文明单位评比相关。在此,交警部门希望所有的市民告别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为所有人的平安、为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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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推行行人闯红灯上“黑名单” 将影响出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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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夏雨晴 陈盛钟/文 毛朝青/图)

关注理由 深圳警方日前透露,正与多家征信机构联合建立交通参与者征信体系,拟将闯红灯纳入征信记录,让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贷款、买房等挂钩。一时间引发广泛关注。

其实从多年前开始,我省多个地区已开始筹备将交通违法记录纳入征信体系,但目前仅莆田警方推出“黑名单”制度,下月起,行人闯红灯将记入交警部门内部管理系统,可能影响市民出国开证明及子女报考公安部队的院校等。

如何有效遏制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莆田乃至深圳的做法,能否在我省大范围推行?

多地研讨交通征信体系

按法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对此,我省交警人士介绍,实际执法效果不明显,首先是处罚金额低,难达到震慑效果;在拦下后,违法者会以没带身份证,或拒绝出示身份证配合执法。

交警人士介绍,全国各地均有类似情况,如何有效遏制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成为一个全国性交通管理难题。近年来,在国内其他城市,将交通违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的呼声不时传出。

而记者了解到,从多年前开始,我省多地就已开始筹备交通征信体系,欲将交通违法记入公民征信体系。但因种种原因,大部分地区仍停留在研讨阶段。

目前我省仅莆田警方推出交通违法“黑名单”制度,个人交通违法将被记入公安交警部门的内部管理系统,在公民需要开具征信记录时,相关交通违法将会出现在证明上。

莆田率先推行闯红灯“黑名单”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9月1日起,莆田中心城区将利用高清视频监控探头等,开展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和行人闯红灯专项整治。根据部署,9月份为宣传造势阶段,交警将对不戴头盔、不按道行驶等轻微违法行为和行人闯红灯以劝导、教育为主,并将“黑名单”的影响广而告之;10月1日至年底,严查严处,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将被记入“黑名单”。

目前,莆田交警部门已在公安网上建立了违法数据库,多次交通违法将给予行政警告乃至更严重的处罚,公务人员违法还会与其单位的文明单位评比相关。而针对交警劝导无效,多次闯红灯违法的行人,予以行政警告处理的同时,莆田交警部门正在与其他相关部门促成合作,以后,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者想出国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或子女想就读公安大学和部队院校等都将受影响。

闯红灯挂钩征信 须多部门协调

行人闯红灯影响征信记录,是否可在全省大范围推行?

“社会征信体系涉及面很广,如果行人闯红灯影响征信记录,真的作为社会管理手段,应该先立法,之后还需要多部门配合。”相关部门人士表示,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很早便拥有立法权,因此在推行该举措时有一定的优势;但我省不少城市却没有相关条件。

除了立法之外,社会征信记录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因此需多方协调配合;如要大范围推行,大数据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条件都需要长时间统筹,因此短期内很难实现大范围推行。”而对于各地的酝酿和跃跃欲试,相关人士认为,可能更多的只是停留在与部分单位合作,对部分行为存在影响和限制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纳入社会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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