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中共荔城区委文明办>动态> 正文

莆田荔城:城乡低保对象大学生每年可获教育救助金4000元

2015-07-18 09:50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7月18日讯(通讯员 朱晓波)7月17日,笔者从荔城区城乡低保管理中心获悉,该区今年继续对城乡低保对象大专以上(含大专)大学生实施教育救助,实行精准扶持,受助对象每人每年可获4000元教育救助金,直至完成学业。

为激励贫困学生奋发向上,该区将城乡低保对象大学生教育救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城乡贫困家庭精准扶持对象,区级财政安排专项教育救助金,帮助城乡低保户对象大学生实现大学梦想,救助名额不受限制。

根据政策规定,今年教育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中2015年前考录的在校及2015年新考录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大学生。目前,该区组织区民政局、镇(街)对救助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救助对象在8月5日前向镇(街)民政办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前考录的在校生需提供在学证明或2014学年下学期成绩单,2015年考录的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该区自2010年全市率先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大学生教育救助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567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大学生获救助,共发放教育救助金139.9万元,切实解决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区民政局还为低保对象大学生建立生活、学业等档案,掌握相关信息,确保有限资金有效使用。 (荔城区委文明办)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