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 正文

莆田“民间捕快”抓加塞 交警核实后处罚

2015-07-08 16:39 陈盛钟 林智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林智)从上个月起,莆田警民联动抓交通违章,变得更加常态化,只要市民抓拍到交通违章,且证据有效,交警部门就会对交通违法者开出罚单,市民变身“民间捕快”(详见7月3日海都报P02版)。

7月6日上午,有市民举报称,一部55路公交车在莆田文献路金鼎路口带头加塞,后面还有多辆私家车一起加塞,路口交通一度混乱。昨日,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已对违法者开出罚单。

公交带头四辆车同时加塞

据市民举报,7月6日上午11点5分左右,车牌号为闽BY5593的55路公交车,从金鼎广场处往新街口方向行驶,途经文献路与北大路交会处红绿灯时,为了通过绿灯,从右转道压线变道加塞至直行道,后方3辆私家车也跟着加塞,造成混乱。“实在是太危险了,高峰期时等过红绿灯的车辆较多,后方车辆如刹车不及时,容易发生事故。”举报的市民说。

昨日,交警部门提供的监控视频证实了市民的说法:55路公交车带头压线变道。交警部门表示,目前,警方已对违章的闽BY5593的55路公交车,以及后方加塞的闽B0716B、闽BS9998、闽BBB528这3辆私家车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同时,闽BBB528和闽B50559还存在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进入导向车道行为,再处罚款100元、扣2分。

在抓拍违法时市民应注意安全

据记者了解,加塞有多种,对应的处罚是不一样的。其中,在实线区加塞的,按违反禁止标线处罚,记3分,罚150元;在虚线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150元;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记2分,罚100元;机动车逆向行驶,记3分,罚100元。

莆田交警部门表示,欢迎市民举报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有图片、有视频,一经警方核实,将一律严肃处理并在网上曝光。对市民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民抓拍违法的举报数量日渐增多,不少证据也被交警部门采用。“市民抓拍时也要注意安全,不能为了抓拍,而导致自己交通违法,或出现危险。”交警表示,目前除了日常路面正常执法外,也加强了夜间的监控抓拍。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