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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17日讯(实习记者 陈思华 本网记者 陈艳艳)近日,来自贵州省的鲍先生拨打东南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其儿子3月份辍学来到莆田市来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打工。做了两个多月后,鲍先生儿子回心转意想回贵州继续上学,可5月份工资的结算却遇到了麻烦。 鲍先生称,儿子原本在贵州六盘水市读高二。3月20日左右,在老乡的推荐下,他来到莆田的来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上班,负责一些手工活。上班第一天,鲍先生的儿子就被要求签订一份合同。 鲍先生说,由于晚上经常加班到9点多,甚至出现工作到凌晨两三点的情况,一天工作有时候长达12小时,让儿子不堪重负,心生重新回校念书的念头,因此5月初就多次向带班组长提出辞职的申请。可却被带班组长告知公司规定必须做满半年,才能结算辞职前一个月的50%工资。 无奈之下,鲍先生儿子只能继续待在公司上班。“他一直做到5月30日,实在坚持不了,就跑到福州找我。”鲍先生说。 来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领班组长康女士则否认了“12个小时的工作量”一说。康女士称,公司都有打卡,一般都是按正常8个小时的工作量上班,偶尔几次加班,也不会超过3小时。 就“做满半年,才能结算辞职前一个月的50%工资”这一规定,康女士解释说,该规定公司已经实行十多年了。“我们每月的30日结算工资,但是鉴于小鲍目前工作月份总数没达到半年,且又没有办理正当离职手续,所以他5月份的工资只能放在财务那边。” 6月15日,来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否认了康女士的说法,称公司并无设此相关规定。该负责人表示因为小鲍没有办理正当的离职手续,进行一些材料的移交,所以无法结算5月工资。同时,他表示如果小鲍有办理正当离职手续的话,公司会全额补发5月份工资。 东南网记者将情况告知给鲍先生后,鲍先生表示将于近期来莆田帮儿子补办离职手续。 针对此事,莆田荔城区劳动局相关人员则表示,如果来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真的有上述规定是不合法的。该人员表示,就小鲍的情况而言,更多的是涉及到有没有办理正当离职手续的问题。此外,劳动局还要调查研究岗位劳动强度是否符合标准,有没有入职健康检查等等情况。 “到来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每月正常的工资发放之期(即6月30日),如果小鲍还没领到5月份工资,他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投诉申请立案,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调解此事。”该人员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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