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 正文 |
东南网5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游龙熙 王琳琳)莆田男子陈某利用天猫账户数字证书,私自进行“赔款”操作,一晚上时间,竟疯狂盗取天猫商城2500多万积分。记者昨从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获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 陈某今年25岁,莆田人,在当地一家贸易公司上班。该公司在天猫商城上运营一家网店,陈某以方便开展工作为由,向公司申请在自己家的电脑上安装了公司旗下的天猫账户数字证书。 去年10月底离职后,陈某突发奇想:何不利用自己掌握的账户信息,获取天猫积分牟利?于是,他先使用自己的淘宝账户,向原先工作的贸易公司天猫网店购买了商品,之后申请“缺货赔付”,再私自登录该公司账号,利用之前安装在家中的账户数字证书进行确认赔付的操作。短短一个晚上,陈某经多次连续操作后,共获取了2500多万天猫积分,等值于人民币25万多元。 之后,陈某将所获的全部天猫积分,向天猫“中国黄金官方旗舰店”购买了黄金类商品。案发后,天猫网及时冻结了陈某购买的黄金类商品交易,并将对应的25万多元人民币追回,归还该公司。 据浙江天猫网络公司透露,天猫积分由天猫贷款、卖家保证金及支付宝余额共同组成,可以直接在天猫网上进行交易,具有货币功能。城厢区检方认为,陈某将25万余元人民币以天猫积分的形式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下,致使天猫网络公司失去对该笔钱款的控制,并且其还利用该笔天猫积分在网站上购买商品,属于盗窃既遂,且涉案金额巨大,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