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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湄洲镇村民加盖房子遭拒 经沟通符合建房标准

2015-04-30 08:45 刘启后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陈艳艳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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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4月30日讯(实习记者 刘启后 本网记者 王龙风)日前,家住莆田市湄洲镇高朱村的高女士拨打东南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她家想在原旧宅基础上加盖第二层楼,因已分户,于是按两户标准进行申报,可遭到拒绝。对此,高朱村土地管理员表示,并非不能按两户的标准申报,因高女士没有明确家中两个户口是否在旧宅中占有份额,这才导致现有房子加盖审批未能通过。经沟通确认,高女士家两个户口都没有占有旧宅份额,因此,按规定,高女士可以在现住房子上加建第二层。

高女士家住莆田市湄洲镇高朱村。2009年,家里建了一座一层平板房。2012年,高女士和丈夫结婚,户口从父亲的户口里分户出来,但一家人依旧住在一起。“家里现在的房子下雨时屋顶会漏水,弟弟年纪也大了,到了要结婚成家的年龄,可就一层楼的房子根本没办法满足我们一家居住需求,所以决定再盖一层楼。

高女士称,他们申请加盖,如果只按一户申报,房屋的面积将变小,因为已经分户,于是决定按两户标准申报,可遭到了拒绝。这让高女士无法理解。可建房需求又迫在眉睫,高女士一家于是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就私自动工准备加盖房子。结果,刚动工的第二天就被执法人员拆除了。

湄洲镇政府村建办主任朱绿灿告诉东南网记者,在镇政府的审批单里,并没有高女士的审批材料。朱绿灿介绍,湄洲镇在辖区每个村都安排有一个土地管理员,村民建房子前要把相关材料交给土地管理员,土地管理员根据材料确认是否符合建房标准,再将符合条件的材料上交村委会,审批通过后再逐级上报。

高女士所在高朱村的土地管理员高建先对东南网记者介绍,村民盖房子,必须上交以下材料:户口本复印件三份、申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申请户口不存在一户多宅的证明、新建房屋地基四周房子的距离等。材料上交齐全后,村委会召开一次会议,申请户主得到村委会委员或者村代表的提名后,公示15天。其间,镇政府工作人员会测量房屋地基尺寸、村土管员造表格。公示后在无异议的情况下,村委会开始审批,审批通过后上报湄洲镇政府再做进一步审批。

高建先表示,高女士在动工之前并没有上交以上材料,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建房,导致二层水泥墙木板被执法人员拆除。此外,高建先说,在现住房子的基础上,高女士家中还有一套旧宅。由于第一次申请时,高女士没有明确家中两个户口是否在旧宅中占有份额,这才导致审批没能通过,并非不能按两户的标准申报。高建先表示,在和土地管理员沟通后,高女士家确认两个户口都没有占有旧宅份额,按照规定,可以在现有房子基础上加建第二层。

目前,高女士已提交材料,等待村委会开会提名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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