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本网原创> 正文

【东南网帮你问】军嫂是否可以生育二胎?应如何办理准生证?

2015-04-16 18:38 陈淑霞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帮你问】栏目

联系方式:0594-2535366

微信账号:ptfjsen,或查找公众号“莆田东南网”

新闻QQ:1141140594

市民:老婆户口在江西,随军到莆田城厢区。因家属院未建好,仍住在老家,是独生子女,2010年已生育一男孩。这样是否符合二胎政策?如果符合,那么如何办理准生证。此前在老家不予办理,那么是否可以在莆田办理?

莆田市人口计生委政法科工作人员:

(1)现在已全面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夫妻双方只要一方是独生子女,即可生育两个孩子,即“单独二孩政策”。

(2)由于部队户籍不归地方乡镇管理,因此建议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准生证,这是最符合规定的。

(3)如果像这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福建省计生条例规定,实在办理不出准生证,也不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东南网记者 陈淑霞 整理)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