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受理首套房产新政优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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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7 12:52:21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4月7日讯(通讯员 王艳)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规定,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4月2日,纳税人谢某转让两套2011年8月同时购买的普通住宅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进行纳税申报,窗口人员经过认真审核审批,共为其减免营业税及附加33000元,使其成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首位新政受益者。 |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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