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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24日讯(实习记者 黄颖慧 本网记者 陈艳艳)近日,有市民向东南网反映,认为“公积金账户需保底6个月余额”相关规定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能取消此规定。据悉,公积金账户保底6个月余额现象在全国多个城市都存在,有些城市甚至要求保底12个月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本无可厚非,可是提取个人账户还贷必须保底至少6个月的余额,这究竟是为何呢?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关副主任对东南网说:“我们是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使用情况而灵活调整的账户余额保底时间。我们认为权利与义务应对等,公积金带有互助性质,如果提取过多或存入不足,就会影响运作。假设还贷时都将余额用光,他人就享受不到这种‘互助’了。” 不过,关副主任向东南网记者透露,“等管委会文件出台,莆田市下个月可能就要取消公积金账户余额需保底6个月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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