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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生禁骑电动车上学 校外监管缺失有令难行

2015-03-18 14:53 陈晋 陈丽明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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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电动车还载多人,非常危险

东南网3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 陈丽明/文 马俊杰/图)前不久,莆田市荔城区镇海中街一名学生骑助力车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所幸没有大碍。记者调查发现,莆田市各中学已明令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或者助力车上下学,且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内,但校外监管缺失,骑电动车或助力车现象严重。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违者罚款50元,骑超标电摩罚款200元,但因大多数学生属于未成年,交警对其处罚只能口头教育。

调查:骑电动车学生多 校外监管缺失

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多所中学周边路段,发现不少学生不仅骑电动车,有的还驾驶改装过的助力车。

下午1时30分,记者在仪莘路、延寿路蹲点,这些路段附近有多所高中学校。其间,陆陆续续有学生骑着电动车或者改装过的助力车上学。

记者看到,一名身穿休闲外套的女生,载着另一名女生从记者身边穿过,随后将车停靠在路边人行道上。

记者在现场守候30分钟发现,共有10余名学生骑电动车或者助力车上学。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载人,但调查中,大部分学生骑电动车的都有违规载人的现象。

记者了解到,莆田的中小学基本禁止学生骑电动车进入校园,停车场只能停放自行车。那么,这项规定执行情况如何?

在被调查的路段附近,记者发现,人行道上停了数辆电动车和助力车。周边的店家介绍,这些电动车都是学生的,由于学校禁止电动车或助力车进入校园,他们都把车辆暂寄在路边。莆田九中学校保卫人员说,学校明令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或者助力车,但这仅在学校范围内的监管,一旦出了校园,他们就不好管理。

交警:未成年骑助力车遇事故属无证驾驶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规者处50元以下罚款,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200元。

记者从荔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交警针对电动车整治,主要是在“超标电动车”或者助力车违规上路,还未有对中学生骑电动车进行处罚。即使他们查到骑电动车的学生,执行上也存在难度,基本是以口头教育为主。但若学生骑改装后的“电摩”,则需要学生家长到派出所处理此事,同样进行口头教育,没收车辆。他们虽有多种处罚手段,仍需要家长积极配合。

另外,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有对事故车辆进行司法鉴定,那么无论是燃油助力车,还是与其款式相同的电动车,车辆的各项指标都是超标的,在司法鉴定中,会被列入机动车范畴进行处理。而这些中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无法取得驾驶证,因此都属于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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