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 正文

莆田城管局城厢分局原局长和科员受贿贪污 双双获刑

2015-02-26 12:04 朱敏敏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省检察院昨日发布消息称,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厢分局原局长张佩添、科员姚元雨受贿、贪污案一审判决,两人分别被判处13年、10年9个月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法院认定张佩添在担任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厢分局局长及莆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共计49万元。

不仅如此,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同案人以虚报项目费用及维修费用,骗取公款近7万元,并从中分得5.3万元,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1.5万元。

法院认定姚元雨在担任莆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基建办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共计13万余元;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同案人采用虚报项目费用的手段,骗取公款近2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