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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2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姚海山)近日,城厢区法院对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任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交警大队科员陈某成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成在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交警大队及霞林派出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76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决定判处被告人陈建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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