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涵江区> 正文

莆田涵江一协警冒充交警执法 敲诈三轮车夫获刑

2015-01-21 14:52 蔡学伟 林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日前,涵江法院审结一起协警“串岗”执法敲诈勒索案件。一名协警为挣“快钱”,居然冒充交警私扣车辆,并索要罚款。

去年1月19日上午8点左右,涵江交警大队民警陈某带领协警黄某等人,到江口镇服务站执勤。当天12点左右,黄某发现郑某驾驶一辆拼装三轮摩托车,行经此服务站附近时,他趁民警不注意,立即上前将车拦下,并在无权扣押车辆的情况下,将该车拉至停车场内。

随后,黄某向郑某表示,要其交纳所谓的保险金和罚款1500元,否则就将郑某所骑的拼装三轮车进行拆解。郑某迫于无奈,只得将1500元钱交给了黄某。得逞后,黄某随即打电话给停车场看管人员,谎称被扣车辆已处理完毕,可以放行。一个月后,黄某再次在服务站协助执勤时,采取同样手段,从另一位拼装三轮摩托车车主翁某手中勒索了1500元。

被“处罚”回家后的郑某越想越不对劲,在经过一番思考后,他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3月7日,黄某被警方抓获;后黄某向公安机关退交所得款3000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日前,涵江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利用协警身份,采用威胁手段,索要他人钱款计3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主动退出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一审处黄某有期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