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 正文 |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我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市发改委积极响应,出台了《关于印发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的通知》,率先公布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为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顺利推行发挥带头和促进作用。 经清理,市发改委保留行政权力16项,其中,行政审批6项(另含子项29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清单详细列明了所有行政权力包含的子项、类别、设定依据、实施部门、责任科室、共同实施部门及实施对象等信息,一目了然,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后,不得在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外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湄州日报记者 陈霖 通讯员 陈筱榆)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