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 正文

莆田:交通违法新规昨实行 打电话扣2分闯红灯扣6分

2014-12-02 10:14 吴伟锋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2月1日起,福建对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重新开始执行扣分制度,开车打电话、闯红灯、超速驾驶、乱停车等都将遭到处罚。昨日早上7点半,我市警方上路开展执法行动。

据了解,根据现行标准,驾驶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罚款50元、扣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扣2分;逆向行驶罚款100元、扣3分;闯红灯罚款150元、扣6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达50%,扣6分;超速在50%至80%间,罚款500元,扣12分并吊销驾驶证;超速超80%间,罚款1500元,扣12分并吊销驾驶证。而在高速路上,超速10%-20%,也将扣分,超速20%将扣分罚款。以福厦高速公路为例,限速120公里/小时,今后在该路段时速达到132-144公里之间,都将被扣分。

目前,我市路面建设有测速卡口41个,视频监控186个,电子警察30个。主要分布在城区,各县区也正加快建设。据统计,昨日上午上班高峰的2个小时内,全市电子警察共抓拍违法行为130单,与平日持平,主要为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湄洲日报 吴伟锋)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