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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车手欠车祸赔款16万不还 被列失信名单

2014-11-13 14:41 蔡学伟 钟丽秀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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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钟丽秀)“三年了,我都已经放弃了,没想到你们还能帮我要回钱来。”近日,涵江老汉黄某勇用颤抖的双手,从莆田市涵江区法院法官手中接过16.3万元执行款,感动得热泪盈眶。

2011年5月3日上午10点半左右,黄某勇的儿子黄某文乘坐马某驾驶的摩托车出外办事。行经福昆线93KM+860M处时,摩托车失控撞上桥梁路肩,坐在车后的黄某文摔下车来,因伤势过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同年5月14日,经司法鉴定,黄某文系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本起事故经涵江交警大队认定,马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文无责任。

后来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马某赔偿给黄某文父亲黄某勇各项经济损失23.7万余元。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生效后,马某的家属赔偿了7万多元后,却对剩下的16.3万多元拖欠不还。

几年过去了,涵江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一直惦记着黄某勇。在得知马某刑满释放,法官立即赶赴其家里,然而马某之前的家早已人去楼空,其也不知所踪。2013年7月,法院开通“点对点”查控系统,执行法官陆续用该系统循环查询马某财产,但仍一无所获。2014年1月,最高院开通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马某纳入失信名单,随后在涵江法院“阳光执行”平台、闹市街头LED滚动屏幕及微博将其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行为予以曝光。

“功夫不负有心人”,由于被列入失信名单,马某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甚至连出国都成了问题。11月3日上午,他主动来到涵江区法院,表示愿意一次性付清剩余的赔偿费,并请法院删除他的黑名单。就这样,这笔16.3万元的欠款,经过涵江区法院法官们三年的不懈追讨,终于送到了黄某勇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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