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 正文 |
路面污水横流,脏乱不堪 东南网10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 文/图)莆田城厢区东圳路与广林街交会处附近小区一楼的十多家餐馆将污水直接排向路面,形成了一条近50米长、0.5米宽的“污水河”,市民反映强烈(详见本报10月28日P04版)。昨日,莆田市城厢区环保局及龙桥街道办的执法人员,在接到本报反映后,前往现场查看,发现该处多家餐馆存在多项违规问题。环保局将于近日对餐饮店发出整改通知单,若一个月内自行整改不到位,将开出最高3万元的罚单,并协同多部门联合执法。 餐饮店还乱排油烟 城厢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柯先生告诉记者,在接到本报反映后,环保局的执法人员联系了龙桥街道的工作人员共同前往现场查看。执法人员称,不少餐馆没有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或过滤处理,只是随意倾倒在街上。“对于小餐馆乱排污水,目前没有严格的处罚条例,因此很多店主有恃无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还存在乱排油烟现象。”柯先生说,该处很多店面没有安装油烟过滤装置。按照环保法的有关规定,可对该行为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柯先生表示,拟于近两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间为一个月。若在限期内未整改,将对餐饮店进行处罚。 需多部门联合执法 记者从龙桥街道及环保局执法人员处了解到,部分店面除了私设污水管,还将水池等一些店内没有空间建设的设施,私自搭建在店外。“关于违章搭建的问题,将协调联系辖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前来执法。”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该区域餐饮店的违规乱象,有赖于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涉及的单位有城管、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