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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住房公积金办理情况平稳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洪德木 文/图) 核心提示 继央行和银监会在9月30日发布房贷新政之后,作为买房贷款的公积金,也备受房地产市场关注,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同时,根据福建省住建厅要求,从11月1日起,市民存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可提取出来交房租、交物业费或是缴交小区增设电梯所需费用。记者也于近日了解到,相比于这些近期出台的政策,莆田市公积金政策早在今年6月份就已经在执行,“因为莆田政策执行得比较早,因此,此次公积金政策变化对本地市场影响倒不是很大,都较为平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如是说。 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用公积金贷款 10月9日,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变化内容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而在此之前,这一时间段则需要满12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的缩短,大大地缓解了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的买房负担,也可以满足更多需要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购买住房。”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开,加大居民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也可以视为是对房地产市场的救市政策,“到目前为止,莆田市住宅类存量房已达29000多套,房地产市场上也需要有这样的政策来促进居民的购房需求。” 此外,此次《通知》中明确要求,“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对此,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能够提供相应证明,公积金缴存时间段都是可以合并计算的,“但是前提必须是,在这6个月之内,需要职工连续缴存,如果有哪个月份脱缴了,就有可能不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 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额度 在《通知》之前,有关部门曾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而在这之后,根据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购买首套房时,买房面积若是小于90㎡(含),其买房首付款只要20%即可,同时,区别于其他部分城市情况,职工在购买二套房时,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35万,单职工最高可贷30万,这与部分城市在购买二套房时,需要与第一套房共享贷款额度的政策还是有所不同”。此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改善型住房仅限于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也就是其建筑面积要小于144㎡(含)。 支付房租等费用还可用公积金 “从11月1日起,只要符合条件,居民存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除了可用于购房外,还可提取出来交房租、交物业费或是缴交小区增设电梯所需费用。”这是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出台的相关政策,而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莆田市目前已经在执行这些政策,“如果其在缴存地租赁房屋用于自住,而且房租超出了规定的家庭收入比例,那么就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上一年的房租和,每年提取一次。” 另外,根据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等材料,在莆职工还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工作人员介绍。 而对于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收费项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莆田市在之前就已经取消了相关的费用,“但对于评估费用,则是由相应的评估中介机构收取,具体为100万以下的按房地产评估价的千分之四收取,超过100万的超出部分按千分之二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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