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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颜洁)仙游一男子因患双下肢静脉曲张症,到仙游县医院做手术。术后,男子的臀部出现大面积溃烂,一怒之下他将仙游县医院告上了法庭。医院认为,该市民出院后才发生的状况,不属于医生诊疗的责任。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法院获悉,经调解,仙游县医院最终赔偿患者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5万元。 出现问题后医院曾免费治疗 据了解,去年5月8日,仙游69岁男子陈某(化名),因患有双下肢静脉曲张症,在仙游县医院住院治疗。5月10日,仙游县医院对陈某进行双大隐静脉高位结扎及剥脱术,手术后当天晚上,陈某臀部出现红肿、水泡等异常症状,医生给予换药处理,并告知会很快好起来。5月15日,医院以患者恢复好,切口无红肿、淤血为由,给陈某办理了出院手续。 陈某回家后,臀部却出现了大面积溃烂。5月19日,陈某再次入院治疗。在接下来的六个月时间里,医院提供病房给陈某进行医治,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但病情仍未见好转。住院期间,陈某及其家属多次要求院方提供住院病历,要求院方请专家会诊或转他院治疗,均遭到拒绝。 陈某认为,医生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在经验、医疗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鲁莽为其乱刮伤口,误诊断要剥皮挖肉,使其遭受疼痛,身心受创。在陈某及其家属的强烈要求下,院方才同意陈某转入福建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并预先垫付医疗费5000元,治疗49天后恢复良好出院。 针对患者起诉医院否认存过失 之后,陈某于2014年2月24日向仙游县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因过错诊疗造成的各项损失近二十万元,并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院方对于陈某的起诉,认为陈某是出院后发生的骶尾部皮肤感染,不是在住院期间发生,医生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误诊、漏诊。法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召集双方调解。经多轮调解,最终陈某同意撤回医疗鉴定申请,双方达成一致的赔偿12.5万元协议,并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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