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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导读:莆田一行人深夜过马路连续两次被小轿车撞倒致死,肇事两司机依法均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日前,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胡某、余某提起公诉。 2013年9月10日凌晨,民警接到多个报案称,在福厦路南门加油站门口路段有个男子被车撞到了,需要送医救治。事故现场的地面上的血迹长达两米,杨某就倒在该路段马路中间的双黄线上,周围散落着被害人杨某的财物,救护车将伤者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经调阅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显示,9月9日23时46分,杨某聚餐之后准备回家过马路时被胡某驾驶的轿车撞出四五米,胡某停下片刻后直接开走。随后杨某在地上撑坐起来,呆坐在路中间的双黄线上,头部右侧伤口血流不止。经过的摩的司机看到停下报了警便走开。过了五分钟,余某驾驶的黑色轿车经过时没有看清周围路况再次将杨某撞开,发觉撞到人后余某立即报警求助,但为时已晚。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胡某驾驶小车将杨某撞飞后逃逸,将杨某弃在车流量繁忙的路段不顾,增加杨某二次被撞或碾压的可能性,而造成余某未看到杨某坐在路中间,刹车不及再次将杨某撞开致死。肇事司机胡某、余某皆因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均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莆田晚报 林翰 通讯员 颜文勇 王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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