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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有市民向本报《壶兰监督》专栏反映,渣土车、泥浆车经常没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有的甚至倒进木兰溪中。9月10日晚,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当晚8点10分,记者来到渣土车、泥浆车经常过往路段樟林大桥。8点20分,一辆车牌为“闽BL8825”的蓝色泥浆车出现,从樟林大桥拐到樟塘村,驶入桥底靠近木兰溪一处没有灯光的狭小空地上。记者跟随其后,到桥底下拐弯处时,听到“哗哗”声。记者下车后,借着手机灯光看到,泥浆车周边已积有不少泥浆(如图),有的顺着坡岸滑入木兰溪中。车辆驾驶员说,他是个体运输户,并不知道此处不能倾倒垃圾,以后不会再来。当记者返回再次路过樟林大桥时,发现另一辆泥浆车停在桥上,一名男子在车前走来走去。 这两辆车是从哪个工地开来的?记者驱车在后跟随,发现这些车辆都驶入了福厦路旁的一工地。 次日上午,记者来到城厢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严禁渣土车、泥浆车在樟林桥下倾倒建筑垃圾等,该局将加强对源头的管理。随后,记者跟随城厢区渣土办执法人员到福厦路这一工地。该工地目前处于土地平整阶段,几台桩基正在打桩,工地内停着3辆泥浆车,包括前晚在樟林桥下倒泥浆的那辆车。 据执法人员介绍,建筑工地倾倒渣土、泥浆等,需取得倾倒建筑垃圾处置证,同时到渣土办登记渣土车车辆数量、运输路线、建筑垃圾倾倒收纳点。这家工地尚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不得运输泥浆。无证运输和倾倒泥浆的,可对施工方、运输车队和建设方分别处以10万元、3万元、3万元的处罚,但考虑是初犯,当天只对其口头警告,再犯的将严肃处理。同时,要求施工方组织人员将倾倒的泥浆清理干净。此外,运输的车辆系改装,不符合要求,不得上路。 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表示,乱倒泥浆确实不该,他们将尽快办理处置证,并规范车队管理。 (湄洲日报 陈霖 见习记者 郑已东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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