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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国资委”更应成为“资保委”

2014-09-22 10:30  薛家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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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昨天在莫干山完整阐释中央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框架。他透露,对自然资源管理,将建立类似“国资委”的管理机构,如何建还在研究和讨论中。(9月21日 《北京青年报》)

客观的说,成立管理自然资源“国资委”,非常必要。一来,我国在自然资源开发、管理权,分散在各个部门,缺少统一性、连贯性、协调性。譬如,国土部门管理土地资源的开发,而水务部门统筹河流、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由于缺少职能交叉,在滩涂地等综合领域保护、管理上不易形成合力。二来,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毕竟人口众多,更需要有一个部门统一把关,协调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

然而,有关部门应谨防自然资源国资委陷入“国资委”怪圈。不可否认,2003年“国资委”的成立,既给国有企业套上了“笼头”,管住了日益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又结束了“五龙治水”的管理格局,根治了权力分散、政出多门、相互推诿、管理混乱以及资产运营效率低下等诸多国企病。如今,央企资产总额从7万亿元增长3倍,诸多国企告别了粗犷、无序发展时代,开始向国际化、科技化迈进,国资委功不可没。

但应该注意的是,在国资委治下,国企虽呈爆炸式增长,可群众收益几何?显然,人们看到的是石油的价格与国际接轨,但中石油、中石化的服务却未有改观;电信行业的竞争火热,可电信产业的价格,却远未向国际看齐!换言之,“国资委”虽做大了国资,却不但未给“投资人”产生实质性收益,反而给人留下“雁过拔毛”的印象。

显然,自然“国资委”应借鉴国资委的前车之鉴。但遗憾的是,目前与民争利的苗头已经显现。据报道,今后资源税要从现有的矿产、煤炭、天然气等扩展到水。简言之,就是水费改为水税,你不交税,采地下水就是违法。诚然,保护水资源,是自然“国资委”的一个工作重点,但用拔羊毛的方式保护自然资源,不应该是自然“国资委”正常的工作节奏。

事实上,自然“国资委”更应成为“资保委”。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留的青山绿水,也是政绩。”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值,固然重要。但为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更加重要。因此,对自然“国资委”而言,更应放下“国资委”式的工作思路,在工作中多一些,为长远利益考虑、为后代考虑的新思维,确保自然资源增效,更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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