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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在介入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烧事故调查中,已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1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7月19日凌晨,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1309公里处隆回往洞口方向,一辆违法装载乙醇的厢式小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燃烧,造成1辆大客车、3辆货车、1辆小客车燃烧,43人死亡、多人受伤。 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在沪昆高速“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烧事故中,安全生产监管、高速交警、道路运输管理、公安车辆管理、质量技术监管等部门相关责任人存在失职渎职问题。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依法对湖南省长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柳铁进、湖南省高速交警支队邵怀大队隆回中队中队长陈刚、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运输管理所运政股负责人陈建武、湖南省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朱楚才等11人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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