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荔城区> 正文 |
电梯被质监部门查封,但电梯封条被人撕掉 1号楼一部电梯内,其检验日期仍为2011年5月11日 东南网9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 马俊杰 文/图)昨日,莆田市民翁先生向海都报记者反映,位于胜利北街的西湖小区1号楼的电梯,因没有年检遭质监部门查封,可近日,该电梯的封条被人私自撕掉,电梯带病运行,他们担心这样的电梯很容易出事。 问题电梯被封 高层住户受不了 记者昨日在胜利北街西湖小区1号楼看到,该栋居民楼有2部客运电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的年检周期是一年,但记者查看了这两部电梯的年检标志,其中一部电梯内没有张贴任何年检信息,另一部电梯的年检信息上标示“下次检验日期:2011年5月11日”。 “之前,电梯被贴上了封条,听说是有关部门来检查,认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使用。现在封条被撕掉了,大家虽然清楚使用这样的电梯很危险,但没办法,低层的还好,住9楼、10楼的,怎么爬得动?”业主陈女士说。 维护费需9600元 部分居民不愿交 记者在1号楼一层大厅墙上,看到一份关于这两部电梯的保养合同书,上面写着该电梯由福建元通达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养护,而委托方则为西湖小区,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养护费用为9600元。 随后,记者按照合同上的联系方式,拨打了双方负责人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梅峰社区一名知情人士透露,西湖小区1号楼的电梯产权属于开发商鑫炎集团,至今没有交付给社区管理。“之前电梯损坏时,公司曾叫人来维修,至于后期的养护,对方称该电梯的厂家已经没了,因而无法继续保养。”该人士表示,为了维持电梯的正常使用,鑫炎集团曾出了一笔保养费,剩余的则由居民来分摊,但因部分居民不愿意缴纳,无法继续实施。 对此,记者又联系了鑫炎集团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称,西湖小区1号楼的电梯情况,他们并不清楚。 擅自撕掉封条 或将被罚5万元 记者从莆田市质监局获悉,西湖小区1号楼的电梯,因没有正常维护保养,无法通过年检,质监部门已于今年8月4日,对这两部电梯进行查封,并贴上封条,禁止居民继续使用,但不知何时,封条被人撕去。 “前几天,我们也有到现场了解情况,得知该小区无物业、无业委会,也找不到相关的负责人,因而无法下发整改指令书。”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责令整改,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落实电梯的责任主体,若责任单位仍不按要求执行,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