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城厢区> 正文

莆田荔城中大道公共停车位 被店主承包走?

2014-09-02 15:19 林养东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这四个公共停车位都被商家占着

东南网9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见习记者 林养东 记者 马俊杰 文/图)“公用的停车位却被店家写上店名,还放障碍物,空着也不让别人停车。”日前,莆田市民致电海都新闻热线反映,市区荔城中大道交通花园公交站附近店面前的停车位被店家霸占,不进门消费便不让停车。店主称,收费员将店门前的停车位以每个一月150元的价格承包给他们,因此才有管理权;负责该路段的停车收费员则否认此事。

一个店面占多个车位 车主没消费不让停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荔城中大道交通花园公交站附近。在一家名为“山里炝粉”的店面前看到,离店面最近的四个公共停车位上均涂有“山里炝粉”字样,其中两个停车位停放了轿车,另外两个空着,但分别放有一个安全锥,安全锥上同样标有“山里炝粉”字样,阻碍司机停车。记者沿途发现,不远处一家“卤肉店”门前的两个停车位被放上安全锥,而周围的停车位都停满了车,司机只得将车开到别处另寻车位。

“本来就是公共停车位,却无故被店家霸占。”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前天傍晚她开车来这里办事,难得看到空位要准备停车,不料被人制止,还声称该停车位已被店主承包,如果不是进店消费,就不能把车停在这里。市民郭先生表示,这边虽然是收费停车,但每天前来停车的司机也不在少数,店家把少有的车位“承包”很不应该。

店家说承包车位 主要是为了留客人

“山里炝粉”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涂有名字的停车位都是从收费员那承包来的,主要是为了留住客人,每个月要收150元,并非无端占用。该负责人说,前一阵子,负责该路段的停车收费员主动上前询问,是否要承包店面前的几个停车位,如果不承包,可能会被别人承包,承包之后就有权利管理车位。

“没有承包,根本没有这回事。”当记者询问负责该路段停车收费的一名男子时,该男子极力否认,称当有人要停车时会把安全锤移开,而“山里炝粉”字样是以前就有的。

部门:无此类收费依据 街道办介入调查

城厢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市区部分主干道的停车收费标准都有在路旁公示,但物价局并没有规定此类“承包”停车位的收费标准。

分管停车位问题的龙桥街道办司法所刘所长告诉记者,即便是店家为了照顾生意把门前的停车位一次性包月付清费用,在车位空着的情况,店主还是没有权力阻止他人停车。针对收费员把停车位承包出去的情况,刘所长表示,具体情况尚未证实,将派人前往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将作出相应处罚。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