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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BK9985蓝牌货车强行掉头被市民抓拍(微博图) 东南网8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闽BK9985蓝牌货车,早上8点左右在新车站售票厅门口强行调头逆行,影响正常通行的大巴并造成公交东站发出的多部公交被堵,你这么牛,你爸妈造吗?”昨日上午,新浪微博认证为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交警大队的@平安荔城交警,发出这样一条微博,并@海都莆田新闻,引发网友围观。 警方调视频核实 开出罚单 荔城交警大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8月25日上午8点多,车牌号为闽BK9985的蓝牌货车在文献东路莆田汽车客运站售票大厅对面的一个路口违法调头逆行,影响了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车辆的通行秩序,特别是附近公交东站发车的多部公交车辆被堵在了路上,引发交通拥堵。“微博上的照片是途经的市民拍摄后发给警方的,我们鼓励大家能够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这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警方已经调取了监控,并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罚,逆向行驶,罚150元扣3分。 随后,记者来到文献东路莆田汽车客运站,发现道路中间的隔离绿化带上有一个宽约3米左右的豁口,东西两端各设立了一块交通标志牌,按照提示,自西向东行驶的车辆行至此缺口时允许左转调头,而自东向西行驶的车辆在此路口禁止左转调头。但有不少车辆对此视而不见,随意调头。记者在现场观察了近半个小时,就发现有20多部各种车辆在此违规掉头,现场十分混乱。 网络曝光 交通违法不侵权 “借助微博对交通违法在网上进行曝光,是一种新的交通违法监督形式。”荔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警力有限,有不少像超载、逆行、随意变换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都成了“漏网之鱼”,未能受到处罚。如何对这部分违法群体进行有效的教育、震慑?荔城交警从眼下风行的微博中找到法子——邀请志愿者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然后上传至“平安荔城交警”新浪微博,通过网友们的“围观”、传播,对交通违法者形成舆论压力,起到教育、震慑作用,让其自觉守法。 网络曝光交通违法,是否侵权呢?“个人觉得,这种做法不构成侵权,还值得提倡。”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的范律师表示,警方的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大众遵章出行,无论是从主、客观上来讲,都不具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网上公开曝光也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构成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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