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 正文

“莆田大学生溺亡无人援手”追踪:推开泳圈潜水致悲剧发生

2014-07-24 16:16 蔡学伟 邹世能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邹世能)本报曾报道莆田东海镇21岁大学生蔡某铭,在该镇东坑水库一水塘游泳时,不幸溺亡(详见本报7月22日P02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当时在这个400多平方米的水域中,有上百人在游泳,蔡某铭为何会独自溺亡呢?记者昨从莆田城厢公安分局获悉,蔡某铭是因游泳时推开随身携带的泳圈潜水,造成了悲剧。

据了解,7月20日下午4时许,蔡某铭与同学范某相约到东坑水库游泳,下午5点左右,游泳技术不高的蔡某铭向周边的泳客借了一个救生圈,向水塘中间游去。到了水塘中间,他将救生圈推向自己前方后,一头扎进水里,之后便没有再浮起来过。当时在水库里游泳的泳客,没有留意到蔡某铭扎进水里,看到的,还以为蔡某铭在潜水。当同学范某注意到事情不对时,蔡某铭已经无迹可寻。

据警方介绍,东海镇蔡亭村东坑后山水库是一个无人管理的水塘,水塘周围杂草灌木丛生,水底情况复杂,水塘最深处有7米深,最浅处也有1.5米。每年夏季,东海镇各村的游泳爱好者几乎都会在此游泳。2008年时,水塘也曾经发生过一起溺亡事故。警方提醒广大游泳爱好者,一定不要在情况复杂的水域游泳,在野外游泳时,一定要做好周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