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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枝当时就是踩上了没固定好的钢板,摔伤的 东南网7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文/图)一周前,湖北45岁女工谢某枝,在位于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的一楼盘B幢20层高楼外墙贴瓷砖时,由于所在脚手架铁板没有放牢,她摔到了19层的脚手架上,造成其脸部严重划伤,右侧胸部一根肋骨断裂,至今右眼眼皮无法张开。事后,谢某枝的丈夫胡先生三次找雇请他们的大工头商讨赔偿和进一步治疗的事情,然而对方却始终避而不见。 钢板砸断肋骨 钢架刮烂鼻子 昨日上午,记者在该楼盘工地,见到了受伤的谢某枝,她正躺在床上。 “当天她满脸是血,鼻子都翻了起来。”丈夫胡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于今年4月6日受雇于小工头李某,来到该楼盘打工,从事外墙瓷砖粘贴。7月7日中午11点左右,他和妻子一同在该楼盘B幢的20层楼房外墙工作,妻子在沿外墙的脚手架行走时,踩到一块没有固定好的铁板,铁板发生翻转,妻子一下掉到了19层的脚手架上。下落过程中,脸部被用于固定脚手架的钢架突出处刮到,鼻子都翻了起来。那块没固定好的钢板,随后也掉落下来,砸在了妻子的身上,造成其右胸一根肋骨断裂。 工人受伤索赔 大工头却不露面 胡先生说,妻子随后被送往工地对面的一家医院治疗,入院2小时后,小工头李某拿着8000多元钱来到医院,帮忙交了医疗费。后来他才了解到,这8000元钱是工地的人员捐了5000元,李某个人出了3000元。 胡先生说,妻子在医院住了9天后,于16日出院,但右眼的眼皮却始终无法张开,医生说是由于外伤引起的眼皮下垂,还要进行三四个月的治疗,才能恢复功能。为了给妻子做进一步治疗,并讨要妻子受伤后的相关赔偿金,他找到了李某,要求其支付相关费用。 “可李某只是个小包工头,给钱的事还要请示大工头。”胡先生说,因此,在得知他的诉求后,李某马上与大工头蒋某进行联系,但对方却一直没有露面。 昨日上午9点左右,胡先生第三次找到李某,希望其帮忙联系蒋某,商讨赔偿一事。李某随后拨打了蒋某的手机,但对方的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记者和胡先生在楼盘的工程部等了近一个小时,仍不见蒋某出现。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可申请工伤认定 记者就此事向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情况。该局工伤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谢某枝是在工地干活时受伤的,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完全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做出后,如雇主有为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则可通过工伤险理赔,如果没有办理相关保险,则应由雇主支付包括治疗金、治疗期间的工资等费用。如果工伤造成伤残的,可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根据伤残等级,向用工单位或雇主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雇主拒绝支付相应费用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为自己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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