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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陈玲玲)夫妻经营婚姻本该有难同当,岂料家住仙游县的严某却因丈夫隐瞒婚前债务引发夫妻纠纷而对簿公堂。 严某与丈夫林某于2008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互生好感,便于次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9年1月,儿子小林的出生给这个新家庭添加了欣喜。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严某发现林某竟然在婚前负有债务,但结婚时未坦承,严某心里产生了疙瘩。之后随着孩子出生,生活开支越来越多,严某便将这生活压力归咎于林某婚前隐瞒负债,经常对林某抱怨有加,双方的矛盾由此产生。2014年3月,严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仙游县法院认为,虽然严某与林某双方发生感情纠葛,但只要双方互相理解和信赖,多沟通交流,夫妻间感情还是可以恢复的,遂判决不准严某和林某二人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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