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 | 莆田政务 | 莆田舆情 | 本网原创 | 福建日报看莆田 | 莆田视频 | 健康生活 | 妈祖之光 | 天下莆商 | 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新闻>秀屿区> 正文

莆田:儿子向家里要钱不成 竟自导自演绑架戏

2014-06-17 15:45 陈丽明 何小明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小明)屡次向家里要钱,说是要做生意,但因其平时一有钱就上网、嫖娼,家里拒绝了他的要求。为了逼家人就范,90后青年小许伙同工友自导自演了一出绑架戏,敲诈家里5万元。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判决了该起特殊的敲诈勒索案件,小许及工友小汪、小潘等3人分别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7~8个月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许编造自己被绑架的假象以其人身受侵害相威胁,利用被害人对其的担心索要财物致被害人报警,社会危害性较大,法院认定小许为主犯,小汪与小潘为从犯。考虑到其敲诈勒索的对象为近亲属,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其中44900元为犯罪未遂,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综上,法院依法判处小许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小汪和小潘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