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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长久漏水,阳台天花板出现剥落 东南网5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 文/图)昨天,家住莆田城区凤凰山街道工商集资房小区的林先生向本报968111热线反映,因为小区年久失修,包括他家在内的很多顶层住户家中都出现了严重的漏水,除了天花板霉变外,电线经常因受潮短路,墙上的白灰也时常脱落。而更让小区业主苦恼的是,由于小区没有物业,也没人牵头组织修缮,不知道该怎么办。 业主 房屋常年漏水 墙壁表皮常脱落 工商集资房小区位于石景路西南侧,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小区共有4幢7层砖混结构的住宅楼,有100多户住户。由于建设年代较早,该小区没有设置封闭式的围墙,也没有聘请物业管理。 林先生家住在小区一号楼7层,记者在林先生家中看到,他家多处墙体存在明显渗水的痕迹,原本白色的墙面上布满浅褐色的水渍,房间的天花板满是大面积黑色的霉斑,散发出刺鼻的霉味。阳台上的天花板外皮也脱落了一大片。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房子是从他人手中转买的,已经住了十多年时间。“几年前,我就发现家里厨房、卧室和客厅等多处地方的天花板出现渗水现象,最近一段时间情况越来越严重。”林先生说,因为长期浸水,他家的天花板很早之前就发生了霉变,家中的柜子里里外外也都发霉了。 随后,记者来到另一户居民家中,这里同样到处都能见到房屋漏水的痕迹。“我们的房子真的可以写一篇现代版的‘漏室铭’,这样的房子谁敢放心住下去呢?”这位住户称,不仅是业主家中漏水,小区几幢建筑的外墙也经常发生脱落,去年1号楼2单元5至7层约有几十平方米的外墙表皮整体脱落,幸亏是在晚上没有砸到人。而且,让他们感到十分无奈的是,建设单位找不到了,小区也没有物业管理,如何对屋顶和公共的外墙等进行修缮也成了一个难题。 律师 楼房共有的部分 大家出钱修缮 那么,老社区房屋的公共部分维修到底归谁负责?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工商集资房小区所属的新塘社区居委会,居委会陈主任介绍,他对该小区出现的这些问题并不是很清楚,之前小区的居民也没有向他们反映。陈主任表示,小区修缮问题应该由业主自己想办法解决,社区没有维修义务,只能把问题反映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和住建部门。 城厢区住建局物业股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老房子的产权在谁的手上就归谁来修缮。具体到工商集资房小区,因为该小区的房子都已经是私房,其公共部分的修缮应该由居住在小区房子里面的业主共同出资。如果当时购买房屋的时候有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还可以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针对老房子公共部分的修缮问题,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范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房顶屋檐属于共有部分,因此应该由居住在该幢房屋里面的居民来共同承担修缮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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