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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为防范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我市日前出台了管理办法,强化欠薪企业监管,并对工资发放等做了规定。 办法要求,加强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按月张榜公布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明细表、工资发放时间等内容,使农民工工资支付透明化,有效地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 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征收工作。截至5月20日,已征集到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约5620万元。同时,督促业主单位落实企业工资保证金,对发生欠薪事件拒不支付的,启用工资保证金及时足额清偿到位。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76起,涉及金额约4650万元,涉及农民工3200多人。(湄洲日报 陈霖 通讯员 谢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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