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4种饮料乳制品不合格 莆田2家饮用水厂上黑名单
本次食品监管检验中福建上黑名单企业 东南网莆田5月7日讯(本网记者 陈淑霞)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方网站获悉,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通报了小麦粉等11类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小麦粉、糖果制品、果冻、葡萄酒及果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明胶、食用卡拉胶)等11类食品,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福建14种饮料、糖果、乳制品不合格,其中莆田地区两家饮用水不合格,分别为莆田城厢区景风山饮用水厂和莆田城厢区华兴饮用水厂,均为瓶装饮用山泉水菌落总数检验不合格。 抽检数据显示:一是小麦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炼乳、奶油、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二是乳制品、食用植物油以及糖果、果冻等食品存在部分不合格项目。例如,5417批次液体乳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44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8%;611批次糖果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6%;98批次果冻样品,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2.0%。三是瓶(桶)装饮用水、配制酱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例如,抽检2846批次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340批次,不合格样品率为11.9%;21批次配制酱油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3%。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此外,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本次监督抽检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问题。具体不合格食品情况和企业名单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 同时,本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样品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为6.56%。抽检范围涵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并突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等重点场所。 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一是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二是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