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驾证还醉驾 莆田一大胆“司机”被刑拘
近日,龙桥派出所在开展交通整治行动期间,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当日凌晨1时许,该所民警在荔城大道梅园西路口进行酒驾整治时,发现一辆轿车见到警车就往路边躲闪,有酒驾嫌疑,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男子满嘴酒气,语无伦次地与民警套近乎,民警立即要求其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可当事人傅某(男,24岁,仙游县赖店镇人)含住测试仪的吹管,不断往嘴里吸气,在民警多次纠正“应该吹气”中才完成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3mg/100ml,已超过了醉酒驾驶的临界值。 民警要求傅某出示驾驶证对其进行处罚,但是,傅某言语闪烁迟迟未肯出示证件,一直坚持“我没带驾证”。僵持片刻,民警再次强调要求傅某出示行驶证,在傅某从口袋中取出行驶证的同时,眼尖的民警发现夹杂在行驶证中的“驾驶证”,民警对“驾驶证”信息进行查询,发现系统显示驾证无查询结果。随即,民警对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一并开具了罚单,并暂扣该机动车,收缴了涉嫌伪造的驾证。傅某见民警识破了他的伪造驾驶证,便“酒后吐真言”。原来,今年1月底,傅某在家上网,无意间收到一个陌生QQ发来“诚信办证,只需300元”信息,在好奇心驱使下,向对方订做这本“驾驶证”。在事实面前,傅某对自己这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悔不迭。 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罚款1500元;使用伪造驾驶证,处罚款2000元,治安拘留15天;而对于醉驾,处罚则更为严厉。目前,傅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机动车应当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不仅使自己受到法律的严惩,更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开车上路务必要遵守交通法规,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莆田晚报 陈明尾 郑秀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