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 | 东南空间 | 新闻中心 | 社会 | 视频 | 福建 | 时评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美国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频道>莆田新闻> 正文

因几株凤尾草起争执 莆田男子持砖砸伤邻居

pt.fjsen.com 2013-12-17 08:56 谢丹 吴舟 来源: 东南网

东南网12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见习记者 谢丹 通讯员 吴舟)昨日,记者从荔城区检察院了解到,因门前几株凤尾草,莆田黄石的男子邹某同邻居发生冲突而持砖将其砸成重伤。近日,荔城区法院以被告人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45岁的邹某跟往常一样在荔城区黄石镇某村家里忙活,突然听到屋外吵吵嚷嚷,原来是其母发现自家门前水沟内长出了几株凤尾草,为使水渠畅通,其母便将该药草拔除,但遭到了邻居老邹及其母亲的阻拦,对方声称该凤尾草是其所种。两家人因此发生争执,老邹生气地将被告人邹某推坐在地上。邹某顿时火冒三丈,捡起地上的砖头朝老邹砸去,老邹不甘示弱也持砖反击。结果老邹的右眼被邹某的砖头击中,经过医院的手术治疗后仍无光感,属于重伤范畴,邹某为此也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