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ECO城《房屋改造承诺函》被指“霸王条款”
pt.fjsen.com 2013-11-26 12:36 陈淑霞 来源:东南网
莆田ECO城《房屋改造承诺函》 东南网莆田11月26日讯(本网记者 陈淑霞)继先前莆田ECO城无预售许可证公然售房风波刚平息不久,日前本网又接到数名ECO业主的投诉。业主林先生称:“我们签合同时,签署的‘房屋改造承诺函’,那协议堪称“霸王条款”啊!” 随即,记者收到业主传来的ECO城《房屋改造承诺函》(下面简称《承诺函》)。 其中《承诺函》第二点如下:“本人同意贵司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按改造后的状态一次性进行交付,交付时本人承诺不以交付物业与相关销售资料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交付条件有差异为由拒绝收房,否则,贵司有权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相关条款追究本人违约责任。” 《承诺函》第三点:“本人承诺因该物业改造而产生的面积变化、法律责任均与贵司及改造单位无关,本人承诺不以此为由追究贵司及改造单位责任。同时如该栋楼的同类改造涉及公共面积或相邻权,本人亦不以此为由主张权利。” 针对以上两点,有业主表示:“这根本就是‘霸王条例’,如果我同意改造,那我就得全部丧失了我应有的权利?我同意改造就意味着房地产商可以为他以后所有的改造过失推卸责任?”,也有业主说道:“当时看到的时候,真的很气愤。”“交付的物业不符先前不得拒绝收房、改造产生的面积变化、法律责任均与贵司及改造单位无关,这不明显是地产商他们在推卸责任嘛!谁知道我们以后收房的物业是如何的、面积会盈亏多少啊!”一业主说道。 |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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