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男子送工友就医途中遇车祸 索赔遥遥无期
pt.fjsen.com 2013-11-15 08:40 陈丽明 林智 来源:
东南网
东南网11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林智)孤身一人在外打工,在路上不慎遭遇车祸,对向车道一辆车子为超车将其撞伤,致其腿部多处骨折。 黄先生的工友告诉记者,今年50岁的黄先生是重庆人,如今父母双亡,夫妻离异,一子一女跟前妻过。黄先生一个多月前来莆田打工,在秀屿区一木材加工厂工作。10月19日下午6时许,黄先生在下班之后,用电动车载着手指受伤的工友去医院上药,在行驶至秀屿区东峤镇鸿达基地路段时,对向一辆小车为了超车,撞到了黄先生。 车祸发生之后,黄先生被送往盛兴医院治疗,被确诊为左腿多处骨折、肌腱断裂。肇事司机在此期间垫付了1万多元的治疗费用。之后不久,黄先生转院至九五医院治疗,肇事司机就不愿意继续垫付后续的医疗费用。后经工友找东峤派出所民警多次协调,肇事司机又垫付了2万元的治疗费用。不过,这些钱还是不够黄先生的治疗之用,工友帮忙筹集了1万多元,但手术之后,却没有钱再供后续的康复治疗。治疗费没着落,工友们担心会影响到黄先生的治疗效果。 处理该起事故的东峤派出所民警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无法强制要求肇事司机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如果伤者实在有困难,警方只能建议肇事司机先垫付医疗费用。对于事故的处理,一般都是事故双方在治疗好之后,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民警会对双方进行事故调解。如果双方无法就事故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伤者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赔偿。 |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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