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 | 东南空间 | 新闻中心 | 社会 | 视频 | 福建 | 时评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美国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频道>本网原创> 正文

运输假冒耐克鞋 莆田一80后司机挨罚四万元

pt.fjsen.com 2013-11-12 09:57 陈艳艳 方晨 张庆勇 来源: 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1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方晨 张庆勇)明知是假鞋,还依然提供运输服务。近日,莆田城厢区华亭镇后角村的一个80后司机黄某为此收到了荔城区工商局的一纸四万元的罚单。

据荔城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9月2日晚,黄某驾驶着东南牌面包车,在从黄石回程的途中,被工艺鞋材城市场门口的一位40来岁中年男子拦住。对方称有14箱货物要托运至莆田南门长途汽车站,黄某询问后得知该箱中均为假冒耐克运动。正在犹豫时,黄某见中年男子把运费提高到两百元,便答应接单。

不料,当黄某驾车至阔口桥时,被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莆田荔城区镇海工商所当即介入调查。经查,当事人黄某明知自己所承运的货物为假冒运动鞋,却依然提供运输服务,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运输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经过案件核审,荔城区工商局遂作出没收168双侵权的耐克运动鞋,并处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