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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父子赠予房屋未办过户手续 法院协调终解决

pt.fjsen.com 2013-09-03 15:41 郭晶晶 林少军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9月3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郭晶晶 通讯员 林少军)杨某与魏某(女)系夫妻关系,为融洽家庭关系,两人协议将一套房屋赠予儿子魏某斌所有,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不久后,儿子与杨某关系较为紧张,杨某决定收回房屋,拒不办理协助过户手续。为此,魏某斌遂诉至仙游法院请求处理。

据悉,杨某的房子原是魏某父亲所有。由于杨某向房产部门申请办证,仙游县房产局将房屋所有权证颁发给了杨某,魏某父亲不服该房产发证行为于2009年提起行政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杨某夫妻及家人在仙游法院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将讼争房子赠送给儿子魏某斌所有,因当时魏某斌年龄尚小,遂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一直由杨某保管至今。在随后的家庭生活期间,杨某因疏于照料家庭,与妻儿关系一直不好,父子矛盾不断激化,杨某决定收回房子。魏某斌不满父亲所为遂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经仙游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本案中,杨某自愿将讼争房子赠予原告魏某斌,但杨某至今未办理相关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现杨某要求撤销该赠予,符合法律规定。由于案件特殊,经办法官尽最大努力调解结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经过十几次耐心细致的当面劝说及电话沟通,魏某斌也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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