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 | 东南空间 | 新闻中心 | 社会 | 视频 | 福建 | 时评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美国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莆田频道>莆田新闻> 正文

莆田小区物业“借用”700平米架空层 业主不接受

pt.fjsen.com 2013-08-19 09:29 周晓露 潘冰冰 来源: 东南网

住宅楼的架空层属公共空间,是业主漫步、休闲、运动的场合。然而在西天尾交战路一小区,6号楼的一层约有700平方米的架空层却被建成了封闭式的房间,作为物业办公及生活的场所。业主对此纷纷表示,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业主反映:何时向我们借用

近日,该小区的业主来电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两年了,他们多次向物业提出异议,而且也向住建部门反映,的到的回复为“开发公司借用6号楼一层作为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对此说法,业主表示不能接受:“借?向谁借?当时把架空层围起的时候我们就不同意。”

据介绍,该小区一期的房子于2010年交付使用,约有业主七八百户。而6号楼一层为架空层,面积约有700平方米。当初买房时,开发商说这里的架空层将是供业主休闲娱乐的场所。从两年前开始,开发商陆续对架空层进行围建,由于有业主反对,施工暂停了一段时间。但是后来,6号楼的架空层全被围了起来,并建成了封闭式的房间,作为物业的办公室及员工食堂、宿舍等。而即使业主们多次提出异议,物业还是一直在免费使用该场所。

接诉后,记者于8月16日下午2时许来到该小区采访。只见6号楼一层是一间间房子,一侧的外墙上挂着物业的牌子;另一侧的外墙旁砌有一排洗手(碗)池。“小区交付使用已经三年了,6号楼下没有我们休闲娱乐的场所影子,全部建成了房间。那边是物业的办公室,这另一旁的房间是物业员工的宿舍与食堂。”多名业主表示,在6号楼一层建物业用房的这一行为,没有考虑到广大业主的意愿。而且架空层属于业主共有,不能侵占。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