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整治驾培市场 入黑名单教练各驾校不得聘用
东南网7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小芳 通讯员 吴洪龙 田兆敏)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交通运输局维驾科获悉,莆田市运输管理处决定从7月20日起,至11月20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年两次记满12分各驾校不得聘用 据莆田市交通运输局维驾科科长吴洪龙介绍,此次的整治中,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已许可的驾培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资质审查,教练员无证或无携带教练员证执教和使用指纹套替代不在岗教练员签到打卡、不在规定场地培训或异地培训、不按规定使用IC卡学时管理系统进行教学或训练、教练车外挂经营都属违规行为。 教练员无证执教的,收回该教学车辆统一标识,责令驾校将该车退出培训市场,并抄告交警部门。不在现场随车指导和教练的,并拒绝接受检查的,予以记6分;教练员超过30分钟未到场的,予以记12分;教练车进入其他培训机构场地或未经批准的场地进行培训的,教练员予以记12分。教练员记分值一次记分满12分的,暂停其一个月《培训记录》审核,并对其进行为期5日的脱岗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两次记满12分的,教练员列入“黑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各驾校不得聘用。 驾校先自查遵规文明教学 据悉,教练员私自收取培训费、二次收费或变相收费、“吃、拿、卡、要”行为,或不按规定使用IC卡、“一员多车教学”、无证上岗、使用指纹套代签以及酒后上岗、擅自离岗脱岗、不文明教学等违规教学行为,驾校先进行自查自纠。 若被学员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的,属地运管所要责成所属驾校对教练员进行辞退,市运管处对其锁定IC卡停止教学,一年后参加教练员再教育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教学工作,并对所属驾校进行通报批评。教练员被锁卡、记入黑名单等措施未解除前,各驾校不得录用该教练员,发现驾校违规录用教练员上岗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对该驾校进行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
- 2013-05-28莆田市交通运输局:秀屿区严管驾培市场
- 2013-06-25莆田:专用路段外练车 将取消教练驾培资质
- 2013-07-09莆田教练车启用“电子眼”确保谁刷卡谁开车
- 2012-07-25莆田多数游泳教练无证上岗 泳池救生员一证难求
- 2012-07-12莆田一泳池内女游泳教练猝死 死者从事教练工作多年
- 2012-07-12莆田青少年宫泳池昨出事 女教练授课时意外溺亡
- 2011-11-15莆田:学车学一半教练要加钱
- 2009-10-18厦教练欲用冲浪风筝横渡台湾海峡马来华侨在莆田设立文学奖